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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规范公车适用 完善警车管理
作者:赵勇  发布时间:2014-11-20 09:16:3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加强警车管理,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促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灵宝市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警车使用不越权,不越规,不越位。

  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凡因公务需要离开机关大院的,必须庭室领导填写《法院系统警务用车派车单》,详细填写警车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人数等信息,并由部门负责人和负责管理车辆负责人批准生效。出辖区执行公务的,必须由院长批准生效。凡未填写派车单私自用车的,一律追究用车人和管理人的责任。

  严格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司机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思想道德和纪律意识的培训,每季度对司机的驾驶资格和有无违章记录进行审查,每季度对司机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每月对司机进行一次规范用车培训,并要求每位司机写下安全规范用车保证书,留政工科存档。

  严格执行督导检查。院监察室不定期的对车辆归位、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高频次的督查,并在每周的督察通报上,将车辆归位适用情况进行公示。不能按时归位的车辆,部门负责人需书写情况说明,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交车辆管理部门备案,在月通报会上,对各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严把节假日用车关。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监察室于节假日当天下班前,将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在院内。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由当日值班院领导负责审批车辆使用。同时,监察室对车辆封车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节假日用车制度的干警,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