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以前做生意时总担心欠款何时能要回来,现在来看,我对灵宝法院执行局的办事能力挺满意的,我以后做生意也更放心、更安心了。谢谢你们!”10月17日下午,灵宝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办公室里,申请人孔某对执行员侯卫东圆满执结其买卖合同纠纷案表示感谢。
2009年至2010年,王某数次从孔某经营的名酒名茶坊赊购烟酒茶,累计欠款9792元,王某分别在条据上签字对其所赊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款额进行了确认。孔某经多次催要,王某以各种借口拒不给付,孔某无奈将王某告上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孔某9792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向灵宝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侯卫东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细致地了解,并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王某在限定范围内仍未履行其义务。后承办人又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并与同事一起驱车上门,从询问谈心到释法明理,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劝导说教,使被执行人从开始说无钱偿还,后答应返还欠款。期间被执行人又反悔不履行。鉴于此,执行人员决定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后在某行找到其开通的账户果断决定冻结其存款。得知自己的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王某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便主动找到执行人员,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目前,该案执行标的款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