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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四措并举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作者:胡媛媛  发布时间:2014-09-28 16:23:4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河南灵宝市人民法院近日先后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和全体干警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并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明确“两个责任”。院分别组织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省委、市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就是强化法治思维,回归党章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落实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提升履职能力,明确目标任务。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带头转变观念,要求全院上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抓起来,深化作风建设,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以严格的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表率。

  三是提升责任意识,明确“一案双查”。灵宝法院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和院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承担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健全违法违纪通报工作机制,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任务,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四是提升巡查力度,明确强化监督。灵宝法院坚持院长值周检查与审务督察相结合,坚持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强化内外监督。院党组在本院各庭室任命了27名廉政监察员,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廉洁司法、案件评查等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其次,为打造“阳光法院”,灵宝法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1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员,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参加观摩庭审、并利用门户网站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开门反腐”,接受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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