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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司法统计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赵勇 陈晶  发布时间:2014-09-01 16:55:58 打印 字号: | |
  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数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现象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活动过程。它是人民法院掌握审判工作情况、评估审判运行态势、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重要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人民法院自实行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相结合以来,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已经多次升级更新,司法统计工作基本上做到统计的准确与及时,分析工作的到位。但是,现今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本院近两年来在司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的原因进行认真调研,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一点初浅的看法。

  一、司法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人员配备与繁重任务矛盾突出。我院专职从事司法统计工作的人员仅一人,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全由一人负责,不仅工作量巨大、繁琐,还容易产生工作思路禁锢、分析角度单一等问题,不利于全方位分析提炼统计数据。加上我院很少举办司法统计培训,所以,司法统计人员对很多问题一直是自己摸索来解决,工作起来比较吃力,在司法统计报表中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司法统计工作的效率、进度和质量。

  2、为统计而统计,工作缺乏拓展空间。由于人少事务繁杂,工作要求高,负责司法统计的人员在填报司法统计数据时必须认真填报,反复核对,达到数据准确标准。统计工作被繁琐、复杂的数据填报等拖累,因而精力所限,难免忽视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导致司法统计工作对司法统计中的数据分析不够重视、不具体、不到位。

  3、司法统计软件设计不完善、错误不断需要手工调整。我院至今为止仍有部分报表不能通过自动提取案件的基本信息,实现报表的自动生成,特别是刑事案件的项目数据仍需手工填报。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在数据上可能还会有出入。

  二、司法统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1、领导重视度不够,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一些领导的观念里,认为统计报表就是一些数据,作用不大。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案件多样化,如果司法统计能够充分发挥其功用,对于领导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了解审判工作质量,研究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司法统计人员缺乏业务培训。法院招录没有注重对统计专业人员的聘用和培训,形成统计专职统计人员短缺的现象。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法院基本没有配备专职司法统计工作人员,司法统计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繁忙。特别是在业务庭,由于案多人少等原因,其他岗位人员兼做司法统计工作,临时聘用人员担任司法统计员时有发生,并且司法统计人员更换频繁。这些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工作方法大都源于上一位司法统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工作上经常思路禁锢、分析角度单一、相同错误累现不止。多年来,业务庭的各类报表都存在不同程序的迟报、漏报、误报的情形,以致全院的统计工作时有出错的现象。

  三、逐步完善司法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网络系统的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司法统计分析处理高速化、通信传输网络化、信息贮存数字化,进一步提高立案和审判工作效率。

  2、进一步落实好司法统计人员的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配齐配强司法统计专职人员,确保司法统计工作有专人负责。

  3、进一步加强对司法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各级法院的领导对司法统计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司法统计业务培训纳入到审判业务培训的计划中去。通过培训,使司法统计人员掌握统计的基本原理,熟悉应用统计分析的各种技能,为做好司法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从而不断提高各级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质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对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把握工作全局、推进法院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勇 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