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4年8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时训敏过失致人死亡一案。
本院定于2014年8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俊时、李东亮、李赛辉、李雄伟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