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自己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心中自然会坚持一种错误的信念。望着那些不停奔波在信访途中的群众,我的耳畔不时回响着一个声音“不达到我的目的,我就去北京上访”,个别群众错误地将上访当成了与法律过招的武器,似乎只有上访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每当接触到他们,作为信访工作者心里是一种隐隐的痛。
从事信访工作时间不长,虽然没有长期从事这份工作的同志那样深的体会,但从接触到的信访群众中,深感信访工作的百味。我常思索,在群众心中,我们的审判工作离他们对公正司法的期盼究竟有多远,群众为何信访不信法,是我们失信群众了吗?我们给群众的道理讲清了吗?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信访群众并非都是难缠户,无理缠访置法律与不顾的群众毕竟只是个别现象。
工作中常常疏忽的细节是我们对待群众的态度,从群众走进法院诉讼的那一天,是带着信任来寻求一个公正的答复,在面对群众的不解和疑惑时,从诉讼一开始就要用热心、耐心、诚心去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疏导、说服、就能从源头上解开群众的心结,就能促使信访群众熄灭信访的念头或用合法、理性地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信访路上就会少一些穿梭的身影。
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遇到对自己不公或不满意的答复时,不会再忍气吞声,个别信访群众由于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有限,有了纠纷不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权利,那是他们对法律的不信任,或许我们与群众之间还存在着误区,我们有责任改变这种现象。
做好审判沟通工作的确是一门艺术,法官在日常接待中需要随时去倾听、语言、心理、疏导、动情、决断,掌握好神圣的法律艺术,需要我们克服急躁情绪、厌烦心理、耐心细致地多做疏导解释工作,遇到群众情绪激动反复诉求,既要热情端水让座,又要沉着冷静回答他提出的问题,避免激化矛盾,使来访群众得到尊重,缓和其激烈情绪,提高他们对法院工作及信访接待的满意度是我们的职责。
在翻阅大量信访案件卷宗时,发现多数信访群众反映案件执行难问题,老百姓的诉求目的难以真正实现,从部分执行案件中看到,当执行法官面对消失匿迹或一贫如洗的被执行人时,除了要不断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外,并且尽职尽职责启动了许多法律救助措施,但一些救助措施很难满足申请人的意愿,他们的语气和行为不容许你去过多的诠释法律,反而执着的一次次走上了信访之路,让法律与法官处在了执法的尴尬途中。执行难是目前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也是造成信访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追溯到根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当判决无法得到执行的负面报道出现时,个别群众对法院失去了信任和理解,自然就走上了信访之路,寄希望于上级政府来主持公道。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社会的和谐,影响着群众对法院的认可程度,或许我们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法律的曲解,对法官的误解无形中促使我们不断加大从自身改正的力度。
信访工作虽然有难度,但我们依然要正确面对信访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倾听群众的合理呼声和需求,时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好法律工作,从感情上拉近与群众的沟壑,让法律实现他们的诉求,才能博得群众的信赖,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心甘情愿的息诉罢访,真正让审判殿堂上的这把正义之剑更亮更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