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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
作者:赵勇  发布时间:2014-05-26 08:45:0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针对侵犯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案件日益增多,灵宝市人民法院总结近年来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践经验,推出以下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于家庭贫困、受损害严重、诉讼能力较低的未成年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并在诉讼中正确引导,确保其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在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时,及时审理,依法救济,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运用合力调解法化解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大主体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多方合力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平息矛盾,化解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保障。

  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生活、成长等多种因素,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尤其是在离婚、抚养、探视权等案件中,不但要给未成年人创造必要的学习、生活环境,还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精神健康。

  加强专业化审判,进行集中调研,统一执法尺度。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要集中在教育纠纷、院校伤害、医疗事故和婚姻家庭纠纷等几类案件中的情况,相对固定专业审判人员审理同一类型的案件,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统一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尺度。

  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整体意识的提高。对于在审判中发现的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宣讲法律,或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其规范、纠正不当行为。同时,与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