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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刑事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15 08:48:14 打印 字号: | |
 

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45199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俊辉、张增强、张博、王左慈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45219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丰超交通肇事一案。

本院定于201452115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圆圆盗窃一案。

本院定于201452116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吾斯曼·赛买提盗窃一案。

本院定于20145229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梅思龙、王晓光、陈龙飞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452715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雷洪明、陈相权、叶建协、庞伟、黎良波、万军非法拘禁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平谷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