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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院长亲自督办审判流程管理
作者:卫常辉 赵勇  发布时间:2014-05-12 15:09:0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审判流程管理是案件信息化管理的追求目标,是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的助手,不抓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审判管理是不称职,为确保将来诉案件办成上诉无发改的“铁案”,办成胜败皆服的“和谐案”,加强对案件流程管理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卫秀萍到该院审管办现场调研,亲自督办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

  卫院长在认真听取审管办负责人对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后,逐一排查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问题和短板,逐项分析,对急切需要解决的225件案件生效信息不全、不确切的问题,当场电话责成主管院长和中层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限期整改并向审管办报结果。针对今后的民事工作和审判管理,卫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科学安排,保证均衡收结案,利用当前办案的黄金季节,加大宣传力度,快办案、规范办案,化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尤其在复杂矛盾面前把好法律关,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怨气。

  二加大管理力度,尤其要做好细节和小事。树立“不抓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审判管理是不称职”的意识。部门负责人将管理作为第一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应安排部署的认真及时安排部署,真正把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法院工作的良性循环。审判管理是全院每个干警的系统工程,繁琐但是有规律可循,关键在于责任心。从流程中的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到每个管理节点的日期,每个步骤的操作并不难,要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并做到案件流程细节操作的“全面、准确、及时”并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案件流程信息“零差错”。    

  三是要动脑筋,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独特的管理模式。民事案件和流程管理共同的特点是繁琐、涉及面广,必须做到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为此要求每个民事部门都要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及网络操作工作,用具体到人的专业化模式来化解管理不周的漏洞与案多人少之间的矛盾。以更加周到、细致、高效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确保执法公正,提高法院公信力。

  卫院长最后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不同层面审判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实行院长宏观管理,副院长监督管理,审管办综合管理,庭长直接管理,法官自主管理等,并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立案登记、开庭审理、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每一个具体环节均进行实时跟踪,全面监督审判质效运行情况和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实现审判管理科学、规范、健康运行。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