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针对农村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调解前置。鉴于农村普遍存在的诉讼忌讳心理,该院考虑到打官司可能会引发子女的更加抵触心理,不利于老人与子女日后的和睦相处,主审法官通常在立案前调解,与老人唠家常,了解其家庭情况,做到心里有数。
加强与乡镇、村委联系。对未经当地乡镇和村委会干部处理的纠纷,该院主动与乡镇和村委会干部取得联系,将由其先行予以处理,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现场亲情调解。对于乡村干部无法处理的纠纷,该院则邀请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及当地有名望的人士一同前往纠纷发生地,召集老人与子女进行“亲情会诊”,让纠纷双方充分阐述事实和各自的观点、理由,而后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明确指出过错方的错误,提出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有的并当场予以执行。
常态化回访。对处置好的纠纷,该院经常组织办案法官定期地通过电话或到当地群众家中进行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在受理的5起赡养案件中,成功调解3起,撤诉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