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为防止被告转移其银行账户上的存款,灵宝法院的法官们争分夺秒,采取以保全促调解的方式,用三天多的时间花费八十个小时奔波近四千公里路程查询被告银行账户,及时冻结其银行账户上的存款150万元,最终使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原告灵宝市华鑫铜箔公司2012年以来一直为被告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铜箔,2013年年底经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贷款1333436.58元未支付。从2014年1月1日起算至起诉之日,本息共计1352104.69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催要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都以资金紧张、无钱偿还为由拒绝还款。2014年3月31日,灵宝市华鑫铜箔公司将被告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随时有转移财产“拖债”、“逃债”的可能,该市华鑫铜箔公司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以保障其债权能得以实现。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快审结此案,承办法官彭贯斗通过原告了解到,被告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深圳一银行内拥有存款150万元,为了防止存款被转移,彭贯斗法官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案情,并制作好冻结存款的裁定,于4月14日一早与书记员侯沛登上了西安至深圳的高铁。当天下午四时左右时,两人下了高铁,不顾旅途的劳累,迅速赶到当地银行将被告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账户冻结。随后,彭贯斗法官又电话告知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已被起诉,其存款被依法冻结,督促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当得知自己的账户情况尽在法院掌握中,深圳邦凯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派人参加诉讼并兑现欠款,最终使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