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少女“留心”网友密码 窃取银行卡获刑罚
作者:李佳 席静  发布时间:2014-04-08 08:48:2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岁的李某通过QQ聊天认识一位网友向某,网聊投机之余双方约定见面,未成想少女李某图谋不轨,趁网友为其买衣之时,竟然“留心”牢记密码,随后伺机窃取网友银行卡内钱财挥霍,殊不知法不容情,终进班房自毁其前程。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某退还被害人向某人民币5000元。

  2013年11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利用网友向某在该市某服饰广场为其买衣服刷卡之际,暗中记下向某邮政储蓄银行卡密码。随后被告人李某在某广场趁向某不注意之际偷走向某衣服口袋中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后李某借故离开,并让苏某(另案处理)用该银行卡从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取走现金5000元,挥霍。2013年12月4日,被告人李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灵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2014年3月10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佳 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