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4年4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要锋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4年4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凡凡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4年4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治民非法运输爆炸物一案。
本院定于2014年4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关高波交通肇事一案。
本院定于2014年4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吕景革故意伤害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