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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全面推进保密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作者:宋清波  发布时间:2014-04-01 10:20:0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4月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保密举措,明确保密职能,以实现保密管理科学、公正、严格、高效。

  一是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实施条例已于2014年1月17日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46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加大了“依法治密”力度,健全了保密法律体系,本着“细化落实、切实可行”的原则,对保密法确立的一系列新制度、新措施予以细化阐释,将保密工作实践中相对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为提升新形势下保密管理行为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教育,学以致用。以该院《“十二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主要任务为目标,把实施条例教育培训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中层干部、各部门内勤和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实施条例各项要求入脑、入心,拉紧与具体工作的契合度。

  三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依照实施条例,结合保密工作管理现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科学确定、细化、补充、完善《网络信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机要文件管理规定》等即有的保密制度,切实把实施条例学习好、贯彻好,确保国家审判秘密安全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宋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