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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作者:胡媛媛 席静  发布时间:2014-03-19 19:36:49 打印 字号: | |
  • 灵宝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 卫秀萍院长作动员讲话
  • 黄生参组长作重要讲话
  灵宝法院网讯 3月19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会议由灵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蔺淑华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作动员讲话,市委第八督导组组长黄生参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第八督导组其他成员以及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卫秀萍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提升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司法作风转变的现实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她在会上强调,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密切联系法院实际,紧紧盯住“四风”不放,着力解决干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从而实现“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的目标。

  灵宝市委第八督导组组长黄生参在讲话中指出,灵宝法院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筹备工作扎实充分,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黄组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要精心组织、实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实际,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推动工作服务。
责任编辑:李军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