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为了当事人 她十三次下乡
作者:进占魁  发布时间:2014-02-12 09:12:5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4年2月11日下午,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两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董小丽与薛大国,拿着法院当场出具调解书,不约而同地拉着法官王红娟的手说:“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董小丽与薛大国于2011年4月19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 2012年,董小丽外出打工,双方一直分居。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董小丽曾起诉过离婚,经法院做调解工作后撤诉。2013年11月19日,董小丽第二次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薛大国收到离婚诉状后非常气愤,扬言要和董小丽鱼死网破,承办法官王红娟通知其到法院,其不予理睬;王红娟法官为此专程到函谷关孟村他家中找他,他却避而不见。王红娟为找到当事人,有时天刚亮去,有时天快黑时去,先后十三次去其家中找薛大国并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让其来院做调解工作。最终,法官的执着感动了薛大国一家,2014年2月11日下午,薛大国来到法院,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与对方和平分手。法官当场下达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感动的说,为了我俩的事,你们辛苦了,好聚好散,今后还是朋友。故出现文中开头一幕。(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