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4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春节上班第一天。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干警正在机关大院清扫积雪。八点四十分,张伟国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灵宝法院,白雪中,锦旗上“法内维护公平正义 法外以德修复亲情”几个字分外耀眼。锦旗落款为双方当事人。
原告杜亚娟系被告张伟国三弟张纪国之妻,张纪国2005年突发疾病去世。2013年12月9日,杜亚娟拿着张伟国1994年11月23日书写的一张七万元欠款条据到灵宝法院,起诉要求张伟国偿还此款。庭审中,张伟国十分气愤,辩称,欠条是自己写给自己母亲的,原告是在母亲生病期间悄悄拿走了欠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自己不应偿还此款;时隔将近二十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人要过此款,早已超过诉讼时效,自己更不应偿还此款。双方各持己见,矛盾十分尖锐,当庭未能调解结案。
庭审结束后,彭贯斗法官积极邀请原、被告大哥及被告代理人参与调解,并引导其从亲情上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其大哥和代理人从互帮互助的家族传统美德切入,提议其亲兄弟五人,老三不幸离世,留下两个儿子都未成家,其26岁的大儿子即将结婚,原告杜亚娟无经济来源,弟兄们应给其尽一些经济帮助。在法官主持及亲人们参与下,被告同意资助侄子结婚1万元,在场的大哥也表示愿意资助,并表示回去倡议老四、老五兄弟也共同资助。
法官和风细雨的疏导,亲人们真情的帮助,让原告深深感动。原告杜亚娟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而被告张伟国也当场写下在2014年6月底前即侄子结婚前资助1万元。大哥感慨地说:“法院把事情解决妥了,谢谢!今年过年兄弟们、媳妇们、侄子们都能和和气气的,比什么都强。”(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