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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 三天执结20余万元人命款
作者:刘赞芳 姚晓军  发布时间:2014-01-26 15:30:3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室成功执结了董红霞等四人、李飒等四人申请执行山东省兴蒙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盛红波的手说:“谢谢你们,我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活也有希望了。”

  2012年9月14日,董红霞的丈夫李桂忠,李飒的丈夫朱俊儒在连霍高速公路灵宝段被山东省兴蒙运输有限公司的货车撞死,发生争执,引起诉讼。灵宝法院判决山东省兴蒙运输有限公司赔偿董红霞等四人111112.55元,赔偿李飒等四人91955.15元,被告保险公司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已履行)。董红霞等四人、李飒等四人于2013年12月23日到灵宝法院申请执行山东省兴蒙运输有限公司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盛洪波接到案件后,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现线索后,迅速办理了跨省办案的法律手续,便和其他干警赶赴山东省临沂市进行执行,由于路途遥远,又逢高速路关闭,执行干警不得不绕道而行,原计划一天一夜到达,结果经过三天长途跋涉才到达目的地,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山东省兴蒙运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执行干警返回灵宝的同时,被执行人也赶到灵宝,将20余万元执行标的款足额履行。

  执行款到位后,由于申请执行人涉及死者妻子、父母、子女等利益分配,执行干警十分慎重,在申请人全部参与的情况下,于2014年1月26日将两起案件的执行款全部兑付。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