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1月7日,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三件连环执行案,在灵宝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圆满执结,几番对峙的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2年5月,吴某与冯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个月,两人便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冯某离开家中。2013年4月,吴某到冯某家中说婚姻问题,与丈人(冯某的父亲)发生争吵、厮打,将其丈人打伤。其丈人拿出菜刀,两人争夺菜刀时,其丈人手又被划伤,经灵宝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情为轻微伤。灵宝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吴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关于看病赔偿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冯某的父亲于5月底起诉至灵宝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审理后,判决吴某承担80%的责任,应赔偿其丈人2404.31元。在此期间,吴某于6月初来到灵宝法院起诉,要求与冯某离婚,并且要求冯某返还彩礼5万余元及金首饰等物品。冯某到庭后,又要求带走自己的陪嫁财产。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经审理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冯某返还吴某彩礼8000元,冯某带走陪嫁财产摩托车、彩电、冰箱等。
判决生效后,因矛盾太大,三方均不愿意自动履行,全部申请灵宝法院强制执行。灵宝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通知三方当事人到庭,三方都避而不见后连续三次分别到吴某和冯某的家中,经耐心讲解,冯某及其父亲思想发生了转变,表示同意返还彩礼8000元,但吴某及其家人仍然态度强硬。执行局干警了解到吴某在一家企业上班,比较听领导的话。于是找到吴某的领导,在执行局干警与其领导的共同努力下,吴某很快就答应按判决履行义务。
1月7日一大早,在执行局干警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全部到场按照判决履行了义务,并且冰释前嫌,各自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这场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三件连环执行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