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灵宝法院刘赞芳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作者:李俊  发布时间:2014-01-04 10:55:3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4年1月2日,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2013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揭晓,对全国法院系统135家单位及206名个人分别授予“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和“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灵宝市人民法院宣教科科长刘赞芳同志光荣在列。

  刘赞芳同志自2003年开始在工作之余致力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在网络上发表大量宣传稿件,中央电视台曾因此发现线索,多次到该院拍摄录制法制节目并播出。2005年8月到9月期间,她曾被最高院借调到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新闻中心参与大会宣传新闻工作,期间受到时任最高院副院长曹建明院长亲切接见。大会结束后最高院致函感谢灵宝法院,信中特别对刘赞芳同志大会期间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2006年到2007年期间,刘赞芳同志率先倡议该院建设自己的网站,得到院领导赞同,该院派员外出考察后,于2008年4月3在中国法院网的帮助下,开通了灵宝法院互联网站,刘赞芳同志为网站站长,总编。网站开通后该院曾三次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03年至今,刘赞芳同志曾先后八次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全省、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她带领该院宣教科、网络中心全体干警积极开展宣传网络工作,大力宣传该院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新成就、新举措,网站全年更新稿件数量达865条,点击量达77万余次;公示各类裁判文书985篇,组织庭审直播案件103起,创建网以来工作信息量、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数历史最高记录,同时在新华、新浪、人民、腾讯四个微博上利用灵宝法院官方微博并组织各部门开通微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年共发微博22896条。该院干警全年在各级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发表宣传报道稿件2002篇,全面、及时地展示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2013年,刘赞芳同志负责的宣教科被该院评为先进集体,该院宣传工作在三门峡中院六个基层法院年度考核中位居第一,在省院宣传工作考核中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她本人也再度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先进个人殊荣。
责任编辑: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