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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官刘振华倾情审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作者:刘赞芳 席静  发布时间:2013-12-19 16:50:52 打印 字号: | |
  • 刘振华到病房看望当事人
  • 如期开庭
  • 送当事人回医院
  灵宝法院网讯 “刘庭长,你能来病房看我,我实在太感动了!其实我曾经也是一名农民工,能够理解农民工的处境。快过年了,他们的工钱没有到手,我这心里也不踏实,我这就跟你出庭去!” 12月18日早上8点,天刚亮,雾霾还未褪去,灵宝市某医院一间病房里,被告王柱见灵宝法院故县法庭庭长刘振华亲自接他出庭应诉,非常感动,当即下了病床,在刘振华的搀扶下坐上警车前往法院审判庭参加庭审。

  2013年7月19日,简一鸣与王柱达成矿山工程施工合同,口头约定让简一鸣施工通往三下山的扩巷工程,每打进尺1米支付1500元。于是,简一鸣组织农民工12人于7月23日开工,施工长度为72米,于8月15日全部竣工。王柱验收此工程后,双方因结算标准产生分歧,王柱拒绝支付工程款。另外,由于竣工后王柱不让简一鸣继续施工,私自将该工程另行发包给他人,导致工人误工19天,因此简一鸣要求王柱支付给其误工费。9月17日,简一鸣将王柱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柱支付其工程款108000元及误工费24000元。

12月15日,距离开庭还有三天,全国优秀法官、故县法庭庭长、承办此案的法官刘振华接到被告王柱打来的电话,被告王柱反映其因身体不适,在医院接受治疗,要求延期审理。根据法律相关之规定,本应延期审理,但是临近春节,农民工的工资不能耽误,刘振华十分焦急。12月18日,刘振华带着慰问品,亲自来到医院看望被告王柱,一方面了解病情,一方面向其说明原告的困境,看是否有按期开庭的可能。刘振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使被告王柱深受感动,当即表示愿意出庭应诉。

  上午9时,灵宝法院二号审判庭里,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这起双方因结算标准产生纠纷的农民工讨薪案如期开庭。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争执点主要存在两点分歧:其一,扩项工程计算依据的认定。其二,被告王柱是否应承担原告的误工费。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上述庭审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鉴于双方当事人关键证据均未提交于法庭,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决定于三日后再次开庭审理。审理尚未结束,但法官们用情审理、用心关爱当事人的工作态度已经在双方当事人心头留下温暖的印记,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