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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和解执结一起人大代表关注案件
作者:王一斌 席静  发布时间:2013-12-18 08:44:5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12月16日,灵宝市五亩乡宋曲村村民宋广民高高兴兴地将一面锦旗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他激动地对人们说,是灵宝法院解决了其困难,及时给其追回了几十万元,对法院的执行感到非常满意,对人大代表的支持表示感谢。

  2002年5月份,许某夫妇从宋广民处借款23万元一直未还,后其夫妻二人又因故离婚。宋广民多次催要借款无果遂将其二人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2010年9月份,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某及其前妻偿还申请人借款23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询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收入,查明被执行人许某只有退休工资,而其前妻亦无存款可供执行,其经营的企业资金周转亦出现困难,而许某前妻又具有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一般情况不能采用强制措施。面对这起特殊的案件,干警们多次给二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争取和解结案。2013年9月份,灵宝市人大法工委许世茂主任给执行局来电称有人大代表关注该案,建议尽快结案。获悉有关情况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亦指示尽快执结该案,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结果。接到指示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了二被执行人进行多次调解,给其讲明不履行判决书的严重后果,11月20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12月15日前付清23万元及利息,本案执结。12月15日,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全部履行,最终使本案圆满执结。人大法工委许世茂主任得知此案的执行结果后表示,该案执行很圆满,真正达到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

  2013年以来,灵宝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追求司法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并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走出去,执行法官们主动走出去,主动联系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意见,找不足,建立和代表们的良好沟通机制,二是请进来,将有关申请人主动请进法院,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改进和提高执行工作能力,三是现场见证与监督执行,对一些有影响、有困难的特殊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或参加听证会旁听,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大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各级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督办件等,办结率、回复率均要达到100%。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