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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作者:刘赞芳 席静  发布时间:2013-12-06 14:38:3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人民法官为人民,叶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为了我的事连午饭都没有吃,忙了近5个钟头,最后把我的钱要了回来,我都不知道该说啥好,叶法官是实打实的替我们农民工着想……”12月5日下午,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门前,伴随着一阵清脆的的鞭炮声,农民工武高峰手捧一面大红的锦旗,激动地向来往的人们述说着对执行干警叶晶晶的感激之情。

  2012年9月份,于某在灵宝市豫灵镇承包一KTV装潢工程,让武高峰为其干木工活。2013年1月10日,经结算,于某应付武高峰11250元工资,于某为武高峰出具欠条一份。后经武高峰催要,于某一直躲避不见,武高峰无奈于2013年3月4日将于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请求追索其劳动报酬。经审理,灵宝市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于某支付原告工资112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于某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原告武高峰于2013年6月24日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叶晶晶为了尽快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仔细查阅卷宗,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走访当事人,同时,认真进行了评估分析,近年来因恶意欠薪引发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因素,一些农民工不懂依法维权,采用极端手段讨薪,所以对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农民工,一定不能让他们失望,继而扩大影响,让农民工懂得通过依法理性维权并因此受益。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数次寻找被执行人,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13年9月4日上午11时许,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于某的车辆在法院附近出现,火速出击,依法将被执行人于某的车辆扣押。于某万万没有想到法院会动真格的,一时情绪紧张起来。执行干警趁热打铁,随即将申请人武高峰传唤到庭,当面为两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做被执行人于某的工作,论社会形势,讲国家政策,明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一方面做农民工武高峰的工作,劝他要相信法院,相信国家法律,给被执行人还款的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历时近5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某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分批支付原告的劳动报酬。           

   2013年12月5日,当武高峰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最后一批执行款时,心情非常激动,因此专程到灵宝法院为执行干警送来锦旗,遂出现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