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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三个常态化”着力化解官民纠纷
作者:赵晓庆  发布时间:2013-12-02 15:19:4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推出“三个常态化”建设,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在庭审前化解矛盾纠纷,自判例中查缺补漏,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官民矛盾。

  一是执法跟踪常态化。由行政审判法官全程跟踪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法,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不足立即补正。在跟踪执法结束时,再由法官针对行政机关存在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全面规范依法行政。

  二是庭前交流常态化。行政纠纷起诉后,在庭审之前由行政审判人员组织主持,行政机关负责人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心病”进行诊断并予以解决,将部分官民矛盾化解于庭审之前。

  三是司法建议常态化。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出发,根据行政判例反映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由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查缺补漏,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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