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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三项措施”严格规范庭审
作者:赵勇  发布时间:2013-11-28 11:00:2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紧紧围绕 “抓规范、抓细节、抓亮点”的工作方针,制定 “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认真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都感到公平正义”。

  一是常态化学习,提高规范化意识。通过学习文件、观摩庭审、领导授课的方式不断提高全体法官的庭审规范化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官学习《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等文件69人次;组织审判员及陪审员规范化庭审观摩学习56人次,院领导及部门领导授课7次。

  二是全方位检查,提高规范化水平。抽调监察室、审官办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看有无着装不规范、庭审纪律不严明的情况;审官办通过观看庭审录像看有无庭审程序不规范、法言法语运用不得当的情况;审委会抽查庭审记录,看有无记录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通过检查, 对着装不规范的2名干警和未按时开庭的审判长给予了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三是多角度监督,提高规范化能力。开庭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监督权,如发现问题可向监察室举报或投诉;指派廉政监察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填写《庭审意见反馈单》,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可直接上报院监察室;适时开展陪审员培训,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审判长的作用;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进行监督,虚心接受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共发现庭审礼仪、程序瑕疵等问题7个,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庭审的规范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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