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灵宝:人大代表评议庭审 法院工作受到赞誉
作者:文:魏东 图:席静  发布时间:2013-11-21 09:02:53 打印 字号: | |
  • 评议庭审
  • 交流座谈
  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11月20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贿案,三门峡市、灵宝市人大代表郭子荣、张玉洁、陈高照、张学芳等10余人应邀旁听并评议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王某在郑州本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医疗器械设备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王某在最后陈述时向法庭提交了悔罪书。法庭对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该院刑事审判人员与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庭长魏东首先向代表们汇报了刑事审判庭今年以来审判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是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情况,副庭长、主审法官田伟民结合本案,向代表们详细讲解了我国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关于行贿罪、受贿罪定罪处罚的规定。代表们普遍认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并评议庭审,密切了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使代表能够深入而直观地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代表们一致认为,该案的庭审,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通过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认证,查明了案件事实,控辩双方经过辩论,辩明了被告人的罪责,主审法官思路清晰、驾驭庭审能力强,是一个高质量、高效率的庭审。代表们最后着重指出,该案选得好,好就好在它向人们昭示了党和政府既要惩治受贿犯罪又要惩治行贿犯罪的坚定意志,法院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作为人民代表,对辛勤工作的广大法官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