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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增院长:质量和效率是案件办理的永恒目标
作者:三门峡法院 李英 程辉   发布时间:2013-11-13 14:43:25 打印 字号: | |
  11月6日下午,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召开10月份干警业绩量化会。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强调,质量和效率是案件办理的永恒目标。

  “始终如一抓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是落实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的有力保障,只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上去了,才能够赢取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服,才能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只有办理出高质量、高效率的案件,才能降低上诉率,才能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同时,快立、快审、快结还可以有效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抓好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但可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树立法律的权威,而且还可以更加做好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

  李院长指出,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案件的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要贯穿到案件立案、审理、判决、执行中,在办理案件的具体细节中落实、体现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用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带动审判质效的不断提高,从而确保三门峡法院各项工作整体扎实向前推进。

  为了确保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有效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李志增院长强调:一、加大对案件质量、效率的考核力度,强化办案干警的案件质量和效率意识。二、完善惩处措施,针对案件质量低、效率低的承办人要坚绝予以处理。三、上至院长下至具体案件承办人,案件的质量和办案的效率要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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