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取得的效果,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会议,并对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出席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2013年10月24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 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是由各地法院根据《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的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止到11月4日17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点击率已超过18万次。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 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5634 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了一半比重。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郭红某与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北京某汽车装饰中心等50余人与北京某汔车制造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郑彦某与郑庆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五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对现场人民日报、人民网、大公报、河南法制频道等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日公布全省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5名,发布全省失信典型案例五件。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河南法院网视频台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最高人民法院、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同步视频直播,人民法院报微博、豫法阳光微博图文同步直播。
■五起典型案例:http://www.hncourt.org/upload/五起典型案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