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针对在诉讼过程中发现的授权委托立案、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采取了几项措施予以规范。
一是严格审查代理人身份及资格。实践中代理人代理诉讼全程而委托人自始至终不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或者仅有当事人口头授权,代理人自行填写授权委托书的情况比较普遍。对此该院要求立案、执行和各审判业务部门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名的真伪,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联系委托人,对代理人身份及授权事项予以确认;对于单位委托的,除单位公章外,还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对年事较高、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残障人士,电话联系或上门听取意见以充分了解其真实意思;授权委托书有瑕疵的,指导其及时补正。
二是规范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全等情况,该院要求规范授权委托书填写,尤其是委托人及代理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委托人签字捺印、委托日期及权限等内容,都要求当事人完整填写,以保障诉讼及送达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求明确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知道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如何规范填写,通常将代理权限写为“全权代理”、“代为诉讼”或“特别授权”等。对此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给予适当指导,在提交授权委托书时指导当事人规范填写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必要时要求当事人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以防止诉讼程序出现纰漏和瑕疵。
四是严把公民个人代理审查关。实践中,一些无律师资格和法律工作者资格,却长期为人代理民事诉讼的“公民代理人”,其中,有些公民代理人甚至以此为谋生职业,这些公民代理人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往往违背事实,主张较多不切实际的权利,导致混淆是非,加大案件调处难度,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对此该院首先明确公民个人代理范围: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其次完善公民代理需提交的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偿代理协议书;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代理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委托近亲属的,需提交结婚证、户口薄、收养登记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委托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当提交由相关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推荐书。第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许其代理资格;对不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不准许其代理,对不准许代理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