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职业素养之一是冷静、独立、平和的心态,这个职业忌讳澎湃汹涌的激动。然而,面对悄然走近但却亮丽举国的法治的春天,一个期待多少年的春天,作为法律执业者,怎能抑制发自内心的欢呼和冲动!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浓墨重彩,为中国的法治春天奏响序曲。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实施三十周年时的讲话为法治春天的来临吹起号角。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总书记提出法治纲领。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出准确阐释:
“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不作为或乱作为,要依法承担责任”
改作风,打老虎,灭苍蝇,讲实在话,办实际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国家最高领导人以实实在在的言行为法治春天揭幕启程。
春天来了,大地渐露嫩绿,春色宜人;春天来了,阳光渐透暖亮,春光明媚;春天来了,春风渐许清新;春浴大地,春暖人心!
由浸然感受而突然惊觉到法治春天的来临,怎不让人欢欣鼓舞?怎不让人兴奋振奋!
法律人,让我们以最简单的“依法办事”四字准则,来欢呼、欢?、拥抱法治春天的来临!让我们以践行国家公民义务的实践行为,去追寻中国梦之法治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