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袁亚锋盗窃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徐鹏故意杀人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29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三龙故意伤害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3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宋均科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郭少华受贿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3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孙新社、孙新兵非法拘禁罪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