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院及部门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1、全省优秀法院
豫高法(2011)48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信息工作突出的基层法院
豫高法(2011)5O号关于2010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的通报
3、案例工作先进单位及《公民与法》(审判版)通联工作先进单位
豫高法(2011)20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4、公文处理工作优秀基层法院
全省法院201O年度公文处理评查情况通报
5、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牌匾)
6、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牌匾)
7、行政审判庭荣获2010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O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情况通报
8、技术科荣获2010年度全省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单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9、王利荣被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证书)2011年6月
10、王利荣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11、蔺淑华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6月
豫高法(2011)264号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2、蔺淑华书法《以铜为鉴》荣获全省法院第三届廉政文化活动优秀奖
豫高法(2011)315号
13、赵江波荣获全省公文处理工作优秀个人
全省法院20lO年度公文处理评查情况通报
14、刘赞芳荣获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豫高法(2011)97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10年度全省法院宣传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15、刘赞芳作品《灵宝—让群众找到回家的感觉》荣获2010年度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三等奖
16、屈建峡荣获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论文评选优秀奖
17、魏东荣获201O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18、张晓红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二、全院及部门荣获三门峡市级以上荣誉
1、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中法(2011)18号关于表彰201O年度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三中法(2011)8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3、2010年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证书)
4、刑事审判庭荣获集体三等功
张克民、卫常辉荣获全市优秀法官
张生红、盛红波荣获个人三等功
三中法(2011)6号关于表彰201O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5、王利荣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证书)2011年6月
6、王利荣被评为2010年度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7、蔺淑华被三门峡市委评为三门峡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2011年6月
8、卫常辉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证书)2011年6月
9、刘赞芳、李军泽、葛旭荣获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三中法(2010)229关于表彰201O年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10、胡媛媛荣获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中法(2011)18号关于表彰201O年度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11、焦迎九荣获全市“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三政法(2010)41号关于表彰“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2、盛红波、潘卫星、王磊荣获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三中法(2011)8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3、黄玉芳、刘高峰荣获法警工作先进个人
三中法(2011)1O号关于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绩效考核及等级评定的情况通报
14、张园园、赵晓庆荣获司法统计先进个人
三中法(2011)22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15、赵江波、张克民荣获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三人社(20lO)368号关于表彰“全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的决定
16、张波瑞荣获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三综治委(2011)9号关于表彰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7、卫常辉在全市法院“创新争优、公正司法”演讲比赛中荣获优秀奖
18、刘赞芳作品《灵宝—让群众找到回家的感觉》荣获2010年度三门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一等奖
19、刘赞芳作品《灵宝—八成背后的三个故事》荣获2010年度三门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二等奖
20、刘赞芳作品《灵宝—倾情调解促和谐》荣获2010年度三门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二等奖
三、全院及部门荣获灵宝市级以上荣誉
1、我院荣获201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执行局、办公室荣获2010年度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灵文(2011)23号
2、我院荣获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王利荣荣获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灵文(2011)116号
3、灵宝市人民法院团总支荣获灵宝市五好团支部
立案庭荣获灵宝市青年文明号
牛碧波荣获灵宝市青年岗位能手
叶晶晶荣获灵宝市优秀团干部
灵创组办发(2011)10号关于对灵宝市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双百工程”命名表彰的决定
4、赵江波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卫常辉、张克民荣获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灵政法(2011)7号关于表彰“全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的决定
5、李军泽、刘赞芳荣获2010年度优秀通讯员
灵宣文(2011)11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新闻外宣工作优秀通讯员的决定
6、王院华、姚晓军、卫常辉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灵市直(2011)19号
7、徐博学荣获《灵宝大事月报》编辑工作先进个人、《灵宝年鉴》(2010)编纂工作先进个人
灵大事编(2011)1号、灵鉴编(2011)2号
8、进占魁、刘芳玲、闾建平、刘振华荣获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
姚晓军荣获全市治理规范信访秩序工作先进个人
灵稳文(2011)3号
9、刘少岚荣获全市统战工作先进个人
灵统(2011)3号
10、刘振华、任晓妮、苏昱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三等奖(荣誉证书)
注明:我院2011年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8项,其中集体8项,个人10人次;荣获三门峡市级以上荣誉31项,其中集体4项,个人27人次;荣获灵宝市级以上荣誉 28项,其中集体6项,个人22人次,以上共计77项。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