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 晴
为时7个小时的宣判 为了挽回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追记)
这是一对共同生活了22年的夫妻,原告是孩子的父亲。他们本来有一个美满和睦的家庭,正如他的妻子在答辩状中所述的:多年来夫妻恩爱,儿女缠膝……他20岁的长子在给法庭写的证言中说:“打我记事起,我父母就常在一起说说笑笑,父亲经常骑摩托带母亲在村里出出进进,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父母带我和弟弟妹妹到村头乘凉,我们兄妹几个嬉戏玩耍,父母就坐在树下说话;后来我家买了小货车,父亲经常出去给人家拉东西,如果哪天回来的晚了,母亲就显得很焦虑,一直等着,只要听到门响就赶快起来给父亲端水端饭,有一次父亲晚上没回来,母亲几乎翻腾了一夜没睡着,天还没亮就出去打听消息了。虽然从去年开始,父母为了货车的事情开始争吵,但我求法庭千万不要让我父母离婚……”他的16岁的二儿子也向法庭出示书面证言:“父母感情一直都很好,从2000年开始,我们全家搬到桃花镇和平街居住,不久父母开始吵架,街上人都说我父亲跟一个叫爱莲的妇女住在了一起。有一次母亲打发我去爱莲家找父亲,爱莲出来开门说:“你回去告诉你妈,你爸爱的是我,早都不爱他了。叫你妈赶紧离婚……”我哭着跑了回去……去年开始,父亲就很少在家住了。
我接手这个案件后得知,原告曾经于去年7月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经调解他们同意和好,当庭撤诉。这次是第2次提出离婚。经过审理和翻阅上次的卷宗材料,我心里有了数:这男人有外遇绝对是真的,只是仅凭目前的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而已。他妻子之所以不答应离婚,是在期待有一天他能回心转意。开庭审理的时候我当庭进行了调解但收效甚微。
今天9点是宣判的时间。我赶到法庭时,他们已经在等候了。尽管已经准备宣判了,我仍然准备跟他们最后做最后一次交流。谁知这一谈,居然等了7个小时才得以宣判。
在决定这个案件如何判决的时候,我是做了非常慎重的考虑的:一个家庭的存亡,就看我这一笔下去如何画了。那种熟悉的沉甸甸的感觉总是在这个时刻非常清晰,这是一种身体内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绷的感觉。那男人态度之坚决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他表明即使法庭判不准离婚,他也会在半年之后重新起诉,而那女人之坚决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法庭判离婚她也要求跟公公婆婆同住,离婚不离家,随时等着丈夫回家。由于这对夫妻的两处住房相距甚远,加上分居时间已经1年多,另可能有第三者插足情节(当然判决书上是无法认定的),事实上只要那男的坚持分居,他们和好的机会是很小的。我决定借宣判之前的机会跟他们再谈谈,以奠定他们和好的基础。尽管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对他们有用。
通过分别谈话,我进一步感到自己处理的是正确的。为了说服原告,我依原告请求又做了一次离婚调解。调解的过程曲折又漫长,调解的结果是预料之中的,但我要的并不是调解结果,而是调解“效果”——通过调解,妻子让她的丈夫明白了她对他的宽容和期待他回家的心情。她说:贤,你回来吧,只要你回来,以前的任何事情都不说了……那男人低头无语。
中午饭是我跟他们夫妇还有他们的女儿在小饭馆一起吃的。吃饭的时候,眼看着他们三口夹菜倒水的默契和谐,真希望他们就此一起回家和和美美过日子算了。吃完饭,我跟那男的又单独谈了一会,旁敲侧击的劝他权衡利弊,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然后又给了他们些时间让他们单独谈。……半个小时过后,他们来见我。我问原告:想好没?原告说:我们两个说不成,你判吧!怎么判都行!
于是诚惶诚恐地站立着的他们,同时听到了判决结果:
不准原告李无贤和被告张兰惠离婚。……
我问原告:对判决有意见吗?是否上诉?原告说:有意见,不上诉。
又问被告:被告说:没意见,不上诉。
等他们签名盖指印完了,我说:你们回家吧。我希望半年以后你们不要再来这里。要么一起来,告诉我你们和好了。
望着他们一前一后离去的背影,我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4点,整整经过了7个小时。
不知这7个小时的努力,能否挽救一个面临破裂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