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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官千里追老赖圆满执结获称赞
作者:文/王一斌 李俊 图/胡媛媛  发布时间:2013-05-06 08:18:4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4月28日,豫灵镇姚子头村姚北组的申请执行人姚建国,将一面上书“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市法院执行二庭,热情赞扬执行法官为其及时追回了20 余万元的债务。

  现年40岁的被执行人阮家富,是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南宽坪镇天桥村人,现住灵宝市豫灵镇豫灵街做生意。2012年元月份,被执行人阮家富通过其妻柯某从申请执行人姚建国处借款15万元,约定月息2.5分,申请执行人姚建国并将该款直接汇入其妻柯某在潼关县某信用社的账户中。到期后因被执行人阮家富未能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阮家富仍未能按照调解协议还款。姚建国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阮家富仅偿还申请人20000元后,便给执行法官玩“失踪”,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并长期在外很少回家,故意躲避执行。经查询其银行账户,也无可供执行的资金。鉴于该案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人姚建国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执行人阮家富之妻第三人柯某为本案被执行人。该院审判委员会认为,该笔150000元借款是由申请人姚建国直接付给被执行人阮家富之妻第三人柯某,且该笔债务系阮家富与柯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同意依法追加被执行人阮家富之妻柯某为本案被执行人。此后执行法官们远赴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潼关县等地,行程2000余公里,终于在陕西省潼关县某信用社查出被执行人阮家富之妻第三人柯某的银行存款,并果断将其存款20余万元及时扣划至我院账户,最终使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文/王一斌 李俊 图/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