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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为我讨回公道的年轻法官
---讲述灵宝法院故县法庭杨晓峰法官的感人故事
作者:灵法宣  发布时间:2013-03-14 11:53:03 打印 字号: | |
  如果不是因为在矿口工作塌方受伤,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打官司,也不会认识我的承办法官--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的年轻法官杨晓峰。

  他,像朋友,更像兄弟。

  我叫刘梨波,是卢氏县汤河乡一名普通的农民,今年刚刚26岁。本应是年轻气盛,享受阳光的年龄,却因为突遭事故,全身多处骨折,落下九级伤残。在讨要赔偿无望的情况下,是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年轻的法官杨晓峰,帮我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第一次见到杨法官,我有些不敢相信。他是这么年轻,看起来好像比我年龄还小,我甚至怀疑,我能不能得到应有赔偿。但后来通过了解,我得知,杨法官于2009年通过河南省统一录取公务员考进灵宝市人民法院,2010年,他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初,他被调到故县法庭工作。2012年,我的案件,被分到了杨法官的手里。

  我原来在卢氏县一家餐馆里做厨师。2012年,通过一位老乡,受两个外乡包工头的雇佣,我来到了灵宝市豫灵镇西闯零坑口,当了一名钻工。仅仅干了一天,噩运就降临到了我的头上。当时我干活的洞口上方突然塌方,把我压在了下面。我全身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三个多月。出院后,我的劳动能力受到严重限制。更为可气的是,我的两个包工头,仅仅支付了一小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不管我了。无奈之下,我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杨法官受理该案后,马上设法联系被告。但由于我打工时,没有弄清两个包工头的具体信息及住址。导致法庭送达法律文书非常困难。但是杨法官并没有气馁,他连续多次驱车到豫灵镇及我打工的山上进行调查。最终得知,在两个包工头的上面,还有一家叫做栾川县三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单位。是这家公司把采矿工程承包给两个包工头,我是受雇于这两个包工头才受伤的。于是我通过追加三利公司作为被告,然后,法庭通过三利公司,也最终联系上了这两个包工头。不打官司不知道,法院办案真难。仅仅送达法律文书,杨法官就前前后后跑了十多次。这让我对杨法官的印象也有了根本改观。

  在接下来的调解工作中,三个被告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我的伤情鉴定被确定为九级伤残。劳动能力受到了彻底限制,让我本不宽裕的生活压力更大。

  看到伤残鉴定后,杨法官再次召集三被告与我面对面调解,明确告知他们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他们换位思考,对我做出合理赔偿,但最终三被告仍都不肯承担责任。看调解不成,杨法官随即开庭审理,依法判决三个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我的各项费用共计10余万元,用法律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杨法官,仅仅比我大两岁。风华正茂,年轻有为。通过这次打官司,我明白了,杨法官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讲述人:刘梨波)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