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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弄野味解嘴馋 非法狩猎罚三千
作者:胡媛媛  发布时间:2012-10-29 15:38:0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本想向大伙炫耀一下自己捕猎的“手艺”,并顺便品尝一下野味“解嘴馋”的张铁林,最终却落了个鸡飞蛋打的下场。所套的三只猎物和捕猎用品不但被全部没收,还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公诉至法院。10月25日,张铁林因犯非法狩猎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3000元。

  家住灵宝市豫灵镇的张铁林在黄河滩涂承包了一些滩地,在耕作之余常见滩地有野兔、獾等动物出没。张铁林向同行的村民吹嘘,说自己有能耐弄下野味,并承诺三天之内请他们吃上 “免费大餐”。2011年10月24日一大早,张铁林就在豫灵镇集市买下了电瓶、逆变器、插杆、铁丝线等物品,并按照从小报上学来的“技术”,于当晚7时许在属于禁猎区的鸡子岭滩地中私设“电猫”,至次日凌晨5点多,张铁林到地中查看,果然猎获2只獾和1只野兔。当他高高兴兴扛上猎物准备回家“美餐”时,被闻讯赶来的森林公安人员抓了个正着。案发后,所猎捕的猎物已被森林公安机关收缴。

  灵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铁林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从轻作出了上述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