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齐法官,这是我们自己种的杏子,你尝尝吧!”男子马某紧紧握着灵宝法院五亩法庭副庭长齐国章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身后跟着一位妇女和一个小女孩,妇女手里拎着半塑料袋新采摘的杏子。
这是6月25日五亩法庭办公楼里出现的一幕,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原告陈某2011年到灵宝法院起诉与被告马某离婚,五亩法庭受理案件后,以证据不足驳回陈某诉讼请求。今年元月份陈某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五亩法庭副庭长齐国章接到诉状后非常重视,通过村干部、群众及原被告子女了解到:马某和陈某夫妻俩结婚30余年,马某的性格老实木讷但脾气暴躁,两人经常因家务事发生争吵打闹,马某动不动就对陈某大打出手,陈某觉得两人的结合是个错误,坚决要求离婚。
“我们结婚30年,孙女已经3岁了,说没有夫妻感情那不实际。彼此性格有差异我不反对,我性格内向不善说话,有时发生吵嘴她便不停地骂我和我的父母,忍无可忍时我才动手打她。”丈夫马某愤愤地说。
虽经办案法官和村委劝说,但妻子陈某还是想着离婚,最后法官想了个办法,提出他们可以“试离婚”,法官在让马某切实意识到婚姻危机感的同时,劝说陈某再给马某和好的机会,虽是试离婚但“离婚不能离家”,6个月后如二人合不拢再来办理离婚手续,对此,夫妻双方表示同意。
“我们不试了,也真的不再闹离婚了,上次从法庭回来我就想明白了,性格不合优势互补,家里农活多,我放心不下,孙女我也舍不得,结婚30年了,感情不是随便投入的。真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们就真的离婚了。”陈某不好意思的说道。
据了解,近年来,离婚案件虽然有所增多,但其中不少是一时冲动提出离婚,离婚后很后悔,为了减少这种不理智的离婚行为,灵宝法院五亩法庭便想出可以“试离婚”,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在生活上先“离婚不离家”,给婚姻一个缓冲区,使双方能够冷静地对婚姻进行反思,对他或她进行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