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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盗贼三次盗掘东周古墓葬销赃百万获刑十年
作者:魏东 胡媛媛  发布时间:2012-06-14 15:27:50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先后三次盗掘东周古墓葬的被告人赵军、张戈被依法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2008年3月,被告人赵军与邵战超、杨红亮(二人已判决)在灵宝市川口乡庄里村一块田地里探得一古墓,即告知张跃民(已判决)。当天晚上,张跃民组织赵军、张戈、邵战超、杨红亮、张三虎、王生弟、亢军波、亢金锁等人携带探锥、铁锹、电灯、绳子、袋子等作案工具,来到田地里对墓葬进行了盗掘。他们从该墓葬中盗出三个青铜鼎后将墓葬回填。由张跃民将三个青铜鼎销赃给他人。

  2008年5月份的一天,张跃民再次组织赵军、张戈、邵战超、杨红亮、张三虎、王生弟、亢军波、亢金锁等人从古墓葬中盗出青铜器残片若干件,张跃民联系后卖给戚某。

  2008年8月的一天,张跃民又与赵军预谋盗掘古墓。当晚,九人又一次来到川口乡庄里村对古墓进行盗掘,盗出五个青铜编钟,销赃得款100万元。

  经墓葬抢救性发掘、河南省文物鉴定小组三门峡鉴定组鉴定,被盗掘的古墓葬位于灵宝市川口乡庄里村东部,属于东周时期古墓葬,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