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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好烟垄被毁心急如焚 社会法庭调解喜笑颜开
作者:卫常辉  发布时间:2012-05-30 10:00:5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使当事人免遭损失1万多元。

  朱阳镇蒲陈沟村村民张某在2006年时租种本组村民刘某枣树埝1.5亩耕地,刘某言明不要地租,只让张某给其垒地埝,但张某一直没有给垒。2012年3月刘某以张某未垒地埝为由将张某赵沟2.5亩以及下场1.6亩共计4.1亩起好烟垄准备栽烟的烟地毁掉强行耕种。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张某心急如焚,如果栽不上烟就要损失1万多元。无奈之下,张某来到社会法庭申请调解,朱阳镇社会法庭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及时到村组了解情况,调查知情人,查看有关土地经营权证书。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对当事人阐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答应将已毁的烟垄给张某起好,张某表示同意给刘某1.5亩地让刘某耕种1年,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据悉,截止目前,灵宝市朱阳镇社会法庭已成功调解各类案件20余件,极大地缓解了当地人民法庭的工作压力。
责任编辑:卫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