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敏感多疑的张传武听信他人传言,执意与共患难的结发之妻“分道扬镳”。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法判决了这起离婚案件。
张传武与妻子张丽萍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2年9月结婚。1995年8月生育一男孩,取名张雄飞。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为了偿还外债及以后生活打算,妻子张丽萍提出和他人合伙开办家俱城,张传武几经考虑,同意了妻子的想法。在家俱城开办不久,张传武称其从别人传言中得知被告妻子与他人越过道德底线,作出伤害夫妻感情之事,并且经营家具城收入也未见分文,更别提还账。气愤之余,张传武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张丽萍离婚。
灵宝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根据原告的性格特点,为避免矛盾升级,专门对其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角度,抓住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其认识到夫妻之间信任才是首要的相处之道。此外,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自1992年结婚至今近二十年,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现虽发生一些矛盾,但双方能冷静下来及时沟通,互相理解,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离婚,理由不足,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传武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