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上门女婿变义子 拒不赡养上公堂
作者:张国明 齐晓丹  发布时间:2011-10-18 14:46:3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家住陕西省的朱武本应是张美华的上门女婿,却阴差阳错的被收留为义子,在娶妻成家后,因赡养问题与义母发生冲突并闹上法庭。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依法成功调解了这起义母子赡养纠纷案。

  2005年初,家住陕西省丹凤县的朱武到陕西宝鸡市打工,打工时与灵宝市朱阳镇美山村姑娘张丽丽相识相恋,后开始筹办婚事。在朱武正准备入赘到美山村时,张丽丽因家庭矛盾和家人怄气便离家出走,致婚事泡汤。丽丽的母亲张美华觉得朱武人品不错就收留其为义子,在朱武娶妻成家后,妻子和义母张美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关系不和。经美山村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朱武一次性支付张美华5.3万元,朱武和张美华共有的四间房屋归朱武所有。协议生效后,朱武的妻子反对给张美华钱致协议无法履行。张美华无奈之下将朱武告上法庭,请求朱武返还房屋,而朱武则以在美山村村委会主持调解时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调解协议。

  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起案件是比较典型的家庭纠纷,通过调解结案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于是辗转找到张美华和其儿媳分别作思想工作,让双方为家庭和睦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同时对朱武夫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明白尽孝道是作儿女的本分。最后,在法官的多方调解下朱武撤回诉讼,达成协议,四间房屋归朱武夫妇所有,由朱武夫妇一次性支付张美华5万元作为养老费用。
责任编辑: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