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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亲家砍伤“亲家”女儿 法官调解止纷争
作者:杨晓峰 齐晓丹  发布时间:2011-09-27 17:58:0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性情冲动的赵建平在为女儿赵丽丽操持婚事时,因为“亲家”所谈的条件没能让自己满意,竟拿起菜刀砍向"亲家"王项民的女儿王晓芳。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依法调解了这起因冲动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王晓龙和赵丽丽谈恋爱已有一段时间,双方家长也很满意,看着时机成熟,王、赵两家便商量着约时间谈谈婚事。2011年6月6日,家住灵宝市故县镇的王项民和儿子王晓龙、女儿王晓芳来到邻村赵建平家商量婚事,两家人在谈到婚事的具体安排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争吵,继而扭打起来,赵建平一冲动竟然拿起菜刀将“亲家”的女儿王晓芳的左小臂砍伤,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王晓芳于2011年8月26日将赵建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用11000余元。

  灵宝法院故县法庭受理案件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为避免矛盾升级,在庭审前、庭审中多次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并专门对被告赵建平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角度推心置腹地阐理释法,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对原告造成的伤害,即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晓芳10000元。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