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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无名火激起心头火 两农家大打出手
作者:刘赞芳 齐晓丹  发布时间:2011-05-10 14:55:16 打印 字号: | |
  田地里的一场无名大火引发猜疑,激起了正在农忙的张稳山和张银生心头之火,两人互相厮打起来,张稳山被打成轻伤。2011年5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银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0月5日16时许,张稳山和妻子王美红去地里干农活,到地头时看见路边一堆玉米杆在冒烟,两人觉得不是自家的玉米杆也不是他们点的火,就没有理会,径直干活了。过了一会火越来越大,另一边正在干活的许玲玲以为是张稳山放火烧玉米杆,担心自家果园被引燃,便大声吆喝张稳山赶紧灭火,张稳山用锄头打了几下没有打灭,遂又开始干活。张稳山的态度惹怒了许玲玲,于是她给丈夫张银生打电话,张银生闻讯开三轮车赶来,怒骂张稳山放火烧自己果园,争吵中,顺手将拿在手中的三轮车摇把往张稳山的身上打,将张稳山头部打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事后,两人事后得知事情真相,达成和解,张银生已赔偿张稳山17600元,张稳山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张银生从轻判处缓刑。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银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银生自愿认罪,且已与被害人张稳山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张稳山予以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