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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冲昏男子头脑 诉离婚借口妻子施暴
作者:卫常辉 齐晓丹  发布时间:2011-05-06 09:39:45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被婚外情冲昏头脑的陈耀奔为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在法庭上摆出种种“理由”试图让法官相信其夫妻感情已破裂,其中有一条竟然是妻子对自己施暴。细心的法官多方调查后,了解到男子迫不及待要离婚的背后,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婚外情。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陈耀奔要求与被告李梅离婚的诉讼请求。

  2010年10月20日,陈耀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把共同生活了长达十六年的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陈耀奔一再强调他和妻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吵闹,2009年两人做生意失败后一直分居,分居期间李梅没有对孩子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因此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面对丈夫摆出的种种理由,李梅向法庭哭诉,为了三个孩子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丈夫之所以和自己离婚,是因为有了外遇。双方各持己见,为查明真相,法官一方面从双方提交的证据出发进行核实,一方面走访有关知情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1995年3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三个子女,十多年来感情一直不错,后因原告有外遇,被告与其吵闹并于2010年5月份离家,开始分居生活。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庄严的法庭,面对十多年的结发妻子,原告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谎言和隐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1995年结婚至今已近十六年之久,且生育有三个子女,现双方虽发生一些感情纠纷并短暂分居,但被告考虑到三个子女的成长并不同意离婚。为了家庭的稳定及子女的健康成长,经过双方的冷静思考、排除矛盾后仍有和好的可能。现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起诉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故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