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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心似箭打伤路政人员 妨害公务被判罚金三千
作者:张波瑞 齐晓丹  发布时间:2011-04-11 15:10:3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家住河南省偃师市的王福臻听说陪伴了自己半辈子的妻子患癌症后,急忙开车从外地返回,在行至灵宝市函谷关高速出站口时与正在处理事故的路政人员大打出手,这一举动不仅耽误了自己的行程还触犯了刑法。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福臻单处罚金3000元。

  2010年7月27日15时许,灵宝市函谷关高速出站口下弯道发生车祸,河南高速路政管理总队连霍高速灵宝大队路政人员刘某等人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在执行公务疏导交通时,被告人王福臻坚持要从该出站口下高速,与刘某发生争执,引起厮打。被告人王福臻将刘某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伤。案发后,王福臻主动到灵宝市公安局函谷关派出所投案。审理中,被告人王福臻和被害人刘某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王福臻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14000元,刘岩对被告人王福臻表示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福臻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王福臻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福臻与被害人刘岩已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