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两个人爱情的象征,在结婚时我们曾彼此许诺“互相扶持、一生一世”,然而当婚姻中一方真的出现困苦时,我们能否切实做到不离不弃?在妻子张晓华诉丈夫李磊离婚案中,正是由于李磊发生车祸至今未愈并欠下巨额债务,张晓华一再起诉要求离婚。最终,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晓华的诉讼请求。
张晓华与李磊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8年1月23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8日生育一子,取名李展博。2008年年底,张晓华坐月子期间,李磊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情严重。2009年4月19日张晓华离家外出,其父四处寻找后才得知其抱着孩子去了北京走亲戚。在张晓华外出期间,李磊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经数次治疗已能下床行走。2010年3月1日,原告张晓华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后被驳回。2010年11月25日,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并要求原告承担婚后被告治病所欠债务的相应部分。由于双方各持己见,致调解未能成立。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2008年年底被告李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原告对被告的感情发生变化,被告在伤后治疗康复阶段,原告作为妻子没有对被告给予照顾和关爱,而是抱着孩子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原告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被告仍在治疗康复阶段,正需要家庭成员、夫妻之间的的帮助、照顾和关爱。原告向被告提出离婚请求,于法律及情理相悖,故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