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82岁的何正水老人是灵宝市故县镇西庄人。老人养育了5个儿子,3个女儿,按照家庭分家协议,老人原本由小儿子徐某某负责赡养,但小儿子却不与她一起生活,对老人的生活不管不问,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现在老人单独吃住,生活十分困难,居住的老瓦房年久失修,到处漏雨。
2011年3月29日,老人来到故县法庭求助,准备起诉小儿子徐某某。得知老人的现状后,故县法庭刘振华庭长如坐针毡,立刻放下手头其他案子,热情接待了老人,并表示法庭会为她做主,一定处理好她的案件,给老人妥善安排好生活问题。随后刘庭长驱车送老人回家,亲自到老人家里了解情况。当看到老人的生活现状后,刘庭长当即表示法庭会为她做主的,让老人放心,并当场给老人掏了100元,让老人先安排生活使用。老人接住这100元后,激动的热泪盈眶,拉住刘庭长的手连声说:“真是人民的包青天啊,感谢政府啊”
目前,法庭已着手给老人的几个子女做思想工作,以安排好老人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