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了获取钱财,身为网管的林涛居然行窃于自己所工作的网吧,结果换来重刑。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涛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家住故县镇的林涛因厌学初中毕业后一直在镇上闲混,由于迷恋网络游戏又无钱上网,便找到一家刚开业的网吧做网管,以疏浅的电脑技能处理一些电脑简单故障,也便于自己不掏钱打游戏。2010年1月14日,不满足于现状的林涛将目光盯在了女老板李红住室的大衣柜抽屉上。14日中午11时许林涛趁李红出去买菜之际进入李红住室,见抽屉用大锁锁着,求财心切的林涛将手放到抽屉下方勾手进入抽屉,盗出抽屉内现金8200元和200张十元面值的无线一卡通充值卡后逃走。而这一切,都被网吧中安装的监控系统悄悄记录。李红发现钱后随即报案,警方介入后很快查明事实,将林涛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现金6050元及游戏卡200张已被追退被害人,可酌情对其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