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5月14日上午9点,灵宝市人民法院组织党组成员即中层干部参加了省高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并迅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针对近来频发的针对校园少年儿童恶性暴力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制定五项措施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积极开展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暴力事件。要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和单位、家庭,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校园极端事件。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广大师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开展对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选派、增派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校上法制课,发放普法资料,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配合协调工作,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要与公安、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系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挽救、帮教活动,积极开展 “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通过有效的宣传预防和打击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处各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原则,确保打击力度,对于故意伤害、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绑架儿童妇女、敲诈勒索等严重犯罪分子,具有法律上的从重情节的,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儿童妇女的人身安全。
五、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庭、继承、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坚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依法给予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