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担任护林员的张军,在职期间并未忠于职守,反而秉承着“心不熟脸熟,人不近情近”的俗话,纵容本村村民无证砍伐树木,造成国家财产流失。灵宝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张军犯玩忽职守罪,但鉴于张军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免予了其刑事处罚。
2005年1月份至2006年11月份,张军担任灵宝市某乡的护林员,此地作为张军的家乡,有着他儿时的玩伴,有看着他长大的叔伯,所以,当张军发现自己的乡亲们正在无证乱伐树木时,他心中多了份犹豫、多了份纵容,却少了份责任,由此,导致其管护区林木被滥伐,经鉴定,其管护区林木被滥伐132.041立方米。2010年1月11日被告人张军主动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投案。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军身为国家机关聘用的工作人员,从事护林工作,在工作中本应依据《森林法》及其他护林法规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国家的森林资源不受侵害,但却在实际工作中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森林林木132.041立方米被滥伐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军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军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属自首且其犯罪情节轻微,遂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系化名)